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,853,489,724.00元,以此为基数,按10%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5,348,972.40元,按30%提取任意公积金556,046,917.20元,提取上述两金后剩余当年净利润1,112,093,834.40元,加上2013年初剩余未分配利润255,808,278.40元,减去2013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230,866,047.70元,公司201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1,137,036,065.14元。
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,617,320,954股为基准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.00元(含税),本次拟分配普通股股利923,464,190.80 元,剩余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13,571,874.34元。